相關藥品投標企業(yè):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集中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32號,以下簡稱《通知》),中心組織開展了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2022年度)工作。經資質審核、審核結果和價格信息公示、申訴問題處理等,現(xiàn)將本次增補藥品審核結果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訴問題處理原則
對于申訴價格漏報的情況,經核實漏報情況屬實的,認定申訴有效,取消相關產品本次增補掛網資格。被申訴企業(yè)能夠證明或中心通過向相關省份核實確認被申訴產品在相關省份2年以上無交易記錄的,認定申訴無效,相關價格不予采集。
對于申訴價格不應填報的情況,經核實確不屬于價格采集范圍內的,刪除相關價格。刪除價格后,相關產品剩余價格信息仍滿足5個及以上省份的納入本次增補、不足5省的取消本次增補資格。
對于申報價格不符合相關掛網規(guī)則的情況,需根據(jù)相關掛網規(guī)則下調掛網價格,否則不予掛網。詳細情況見本通知第二條。
申訴問題具體處理結果請企業(yè)登錄平臺、自行查看。
二、價格確認
(一)需確認價格的藥品
根據(jù)相關掛網規(guī)則,中心梳理出以下三類需進行價格確認的藥品(附件2)并計算出符合要求的價格,請相關企業(yè)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平臺進行確認。
1.同企業(yè)、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guī)格、不同包裝的藥品,不同包裝間的價格應符合差比價關系(就低調整)。
2.通用名已納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目錄的藥品,申報價格不符合對應批次梯度降價標準的,需降價至符合對應批次梯度降價標準方可掛網,否則不予掛網。
3.申報的全國最低價高于已在我省撮合議價成功的同通用名藥品最低價的藥品,按照《關于開展短缺藥品直接掛網和價格聯(lián)動工作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21〕10號)關于短缺藥品直接掛網與日常增補掛網的政策銜接要求,“對于遼寧省已開展市場撮合議價的藥品,須不高于原市場撮合掛網采購價的最低價可申報掛網”,相關投標企業(yè)需降價至我省同通用名撮合議價成功藥品的最低價,否則不予掛網。
(二)價格確認方式
對于上述三類藥品,相關企業(yè)可在2022年11月1日24:00前進行價格確認,具體操作方式為:登錄“遼寧省藥品和醫(y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http://ggzy.ln.gov.cn/yphc/),點擊“藥品耗材登錄入口”,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tǒng),點擊“藥品招標”模塊,選擇“產品信息”菜單中的“價格確認”,對相關藥品做出【確認】或【拒絕】操作。選擇【確認】的藥品按照調整后價格掛網,選擇【拒絕】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操作的藥品按主動放棄處理,不予掛網。
附件:
1.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2022年度)審核結果:https://ypzb2015gs.lnypcg.com.cn/BidInfoPublic/Genuine/GB_BidGoodsList20221027.aspx
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7日